爆炸性危险场所的基本概念
一、基本概念
爆炸性危险场所是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出现或预期可能出现的数量达到足以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用专门措施的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是在大气条件下,气体或蒸气可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被点燃后,燃烧将传至全部未燃烧混合物的环境。
可燃性粉尘环境是在大气条件下,粉尘、纤维或飞絮的可燃物质与空气的混合物,这些混合物引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环境。
爆炸性危险环境是三维区域或空间,因此,爆炸性危险场所也是指三维区域或空间。与爆炸性危险场所相对的便是非危险场所。非危险场所也可能有爆炸性气体,但这个爆炸性气体环境预期不会大量出现;可燃性粉尘不会达到允许形成有效的可燃性粉尘一空气混合物的程度,这些场所不要求对电气设备的结构、安装和使用采取专门预防措施,或只需要采取一般的防护措施。
爆炸性危险场所按存在物质的物态的不同,划分为爆炸性气体环境和可燃性粉尘环境。
二、目的和意义
危险场所分类是实现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使用的最重要的基础工作。
在生产、处理、使用、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场所,通常有产生爆炸事故的危险。在具体的实践中,由于爆炸性物质的化学及物理性质、出现的方式、涉及的范围、存在的概率和持续的时间各不相同,发生爆炸的可能性及危害程度都不一样。因此,根据爆炸性物质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划定爆炸危险场所区域是可行的。
只有对危险场所进行合理的分类,才能合理地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才能正确地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维修,并有助于采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例如:安装换气排气扇、安装可燃性气体检测报警装置、使用无火花工具、控制其他危险点燃源、实施安全管理措施等。
因为在危险场所,要保证爆炸性气体环境、可燃性粉尘环境永不出现是困难的。同样,要确保使用于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永不成为点燃源也是困难的。因此,危险性大的场所(即出现爆炸性气体、可燃性粉尘可能性大的场所)应选择安全性能高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反之,对于危险稍小的场所,可选择安全性稍低,但仍具有足够安全性、价格相对便宜的防爆电气设备类型。这样,才能使危险场所电气设备既有足够的安全性,又有良好的经济性。